各院系、各直属单位:
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是加强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高校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的人才培养。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教秘人〔2008〕10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08年度“资助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资助计划”项目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较好科研发展潜力的在职教师。同时,申报的“资助计划”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研究前景较好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应用前景良好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有利于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
2、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实事求是,具备能够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条件。
3、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项目课题组应有科学合理的组合,课题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项目课题组成员为一人的项目不得申报。作为项目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5、申请资助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5000元,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1万元。
承担省教育厅“资助计划”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限额
2008年省教育厅“资助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分配给我院的上报限额是25项,且不安排经费自筹项目。因我院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较多,此次院内申报也采取限额申报,30人以上的院系5项,30人以下院系的4项,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硕士每个处级单位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按照“资助计划”项目的申请条件,认真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申报“资助计划”项目,择优推荐。
2、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按规定的要求、格式,认真填报《“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并提供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的《“资助计划”项目推荐书》(推荐专家不能同时作为该课题组成员),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师资部门公章)、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由本科高校图书馆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和《“资助计划”项目推荐书》等有关材料请从安徽教育网站教师培养培训栏目下载,网址:www.ahedu.gov.cn;也可从人事处网页文件下载栏中下载)。
3、各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就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条件的保证等方面进行初审,按照规定限额报科技处审核,再由科技处、人事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25项,由人事处负责报送。
四、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6日至7日将《“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资助计划”项目推荐书》各一式三份送至科技处,并同时报送《“资助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单位盖章)及电子稿一份(EXCEL格式,见附件),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推荐书
2、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自然科学项目申请书
3、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
4、安庆师范学院图书馆《科研项目查新报告书》
5、《“资助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科技处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20071020-12590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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