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及时了解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确保全校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关于常规教学检查工作的规定》,经研究,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三周进行。现将有关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1)各院系在第九周结束前,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于确需调整教学计划的,要按规定完善调整手续。
(2)根据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课时安排,检查各类课程(含全校公共选修课)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如发现有教师未经批准删减课程内容或拖延教学进度1/4以上,请及时填写《教学信息反馈处理意见单》,向有关部门反馈。
2、课堂教学纪律和质量情况
(1)各院系要认真检查教师上课的执行规范情况,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各院系要对教师教学纪律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有教师违反教学纪律,应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时报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对青年教师特别是新上岗教师的备课材料检查和指导。学校在3月底组织的备课材料抽查中发现,仍有少部分教师备课不够细致、规范,少数教师尚未完成本学期的备课任务。请各院系组织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对青年教师备课材料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备课、上课指导。
(3)各院系要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全面听课,了解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情况,重点关注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4)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纪律、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等方面情况。通过抽查作业、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验技能抽测等方式,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3、实践教学
(1)2007届毕业论文工作
请各院系根据《关于开展2007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狠抓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中后期监督、检查,教务处将于第九周组织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长期未与指导教师见面、沟通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向院系反映,院系应视情况给予处理;不得因毕业生就业等原因降低论文质量要求,对毕业论文未达规定要求的毕业生,不得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认真做好师范类各专业2004级及2006级专升本学生的微格教学训练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3)认真检查所属专业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出情况,要认真检查实验计划执行情况及实验报告批阅、实验教学日志记录等方面情况。
(4)检查各类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情况,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4、检查教师和学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情况。
二、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1、各院系自查
各院系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开学以来课堂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的情况,以便针对性地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各教学单位及每位教师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业务活动等进行小结。
2、学校抽查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开展教学秩序巡查,并对各院系期中教学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发布教学检查通报。
(2)教务处将组织召开教学督导工作期中反馈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向各院系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前一阶段的教学督导情况。
三、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重心在各教研室,各院系应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召开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及教研室主任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安排落实,切实提高期中教学检查质量,切忌走过场。
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各类座谈会中反馈的问题,各院系一定要想办法及时整改到位,应向有关教师和相关部门反馈的也应及时反馈到位。
3、各类人员听课时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开展评议,听课评议结果要及时向被听课教师反馈。
4、巡查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5、检查结束后,请及时进行总结,认真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并于5月25日前将该表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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