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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安徽省“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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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3年安徽省“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3〕25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09〕20号)精神,现就开展我省2013年“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奋斗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优化结构、确保质量”的原则,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引进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材料和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和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产业等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报条件

“百人计划”引进人才包括“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高校重点申报“创新人才”。

申报“百人计划”的创新人才,应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回国来皖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达成初步意向,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后应全职(每年不少于9个月)在我省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需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或者在海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需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申报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报送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5份,同时报送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分别装订,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申报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表。

3、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4、申报人选简表(无需装订)。

四、申报要求

1、我省高校在省前两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中成绩斐然,共有18人入选,占全省的42%。今年,各有关高校要再接再厉,切实将“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争取申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2、各有关高校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的申报资格。

3、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申报书可到《安徽人才工作网》(网址:www.ahxf.gov.cn/ahrcgz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4、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8月1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51-62831805

注:请申报“百人计划”的教师将申报材料于8月12日前报送至菱湖校区红楼二楼人事处办公室。

附件:20130807-151548.zip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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