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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教学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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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59号),现将威尼斯官网教学类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

包括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

(二)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

包括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

二、申报限额、条件及要求

(一)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

1.申报限额

(1)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

每学院申报限额2个。学校将按照省限额择优向省厅推荐4个。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能有效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或填补我省专业空白点,对优化我省学科专业结构有重要贡献。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列入学校“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条件保障到位,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3)是近五年新增或改造的专业,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4)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各学院需根据现设自身专业建设、专业改造和专业发展需要,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申请书》。

(二)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

1.申报限额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各学院自主申报,学校将按照省限额择优向省厅推荐22个左右。

省厅同时设立若干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委托有关高校组织实施。申报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原则上以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以上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秘书长单位高校或者赛事组织高校牵头申报。申报材料为该项赛事的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赛事规划、经费预算等。

根据需要,省厅设立若干重大战略问题研究项目,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研究。

(2)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

教学成果奖每学院限报2项。学校将按照省厅限额择优向省厅推荐4项。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优先向教学一线倾斜。由学校领导牵头申报反映学校整体水平的综合性教学成果,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且全省同类项目单独分组评审。

教学成果推广项目每学院限报2项,学校将按照省厅限额择优向省厅推荐2项。

(3)个人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推广项目不得超过3项(最多主持1项);参加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凡经查重超项的,涉及项目或成果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4)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安徽省教学成果奖及推广项目需同时通过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2.申报条件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4)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

1)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条件:

①申报教学成果奖励,应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原则上应从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中择优推荐。

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③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

2)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申报条件:

①项目应已达到业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备一定的持续发展和推广的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

②申报项目获得省内外主流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已经产生重大示范效应。

③项目有教学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奖支撑,相关研究成果已经直接应用到教育教学改革具体领域。

④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书》。

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规定限额组织各类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建设经费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从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专项经费中安排。

四、有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相关申请书、申报表格等材料见附件,或者从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安徽教育人事网(ahjyrs.ahedu.gov.cn)、安徽学位与高校科研网(ky.ahedu.gov.cn)、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等有关网站下载。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5日。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ke@aqtc.edu.cn,汇总表和申报书纸质版(学院盖章,领导签字、一式三份)于8月5日上午9:00-11:30送至菱湖校区红楼二楼评建办公室。需要网络平台申报的将根据省厅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省厅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及申报指南

2.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表1—表8).xls

3.相关申请书

教务处

2013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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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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