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国家基金委近日发布了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具体申报情况请登录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index.html)“基金指南”栏目查看,并请做好本单位内的宣传通知工作。
时间安排如下:
1、2012年12月14日-12月31日,各学院、有关部门召开教师大会,传达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精神和要求,做好申报动员和指导工作。
2、2012年12月14日-2013年2月15日,申报人填写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书。
3、2013年2月23日,申报人将认真填写完成的项目申报书1份报送至相关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并于2月24日将申报书报送至科研处。
4、2013年2月25日-26日,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并填写书面反馈意见。2月27日-28日,科研处将专家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5、2013年3月10日,申报人报送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
6、2013年3月12日,各学院、相关部门上报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2份(含电子版)到科研处。
7、2013年3月13日-3月15日,科研处对申报材料组织复查、整理、汇总,对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家基金委。
8、结题报告材料请于2013年2月21日前将结题材料和《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
9、年度进展研究报告请于2013年1月6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2份。
备注:寒假期间科研处办公地点为菱湖校区红楼二楼。
科研处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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