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推公选团市委副书记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全市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者可报考:
1、具备《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8年11月30日以前任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身体健康。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具有相应职级的管理人员,可分别比照正、副科级职务报考。
驻宜单位符合上述条件者也可推荐报考。
二、选拔程序和方法步骤
公推公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票决任用等程序进行。
1、组织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地或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可参与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竞争。若推荐参加竞争的人数与公选职位数比例低于8:1的,则相应减少公选职位数。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单位组织人事科应于2011年12月5日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及档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科(联系电话:5346520)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
推荐人选材料包括:(1)《推荐表》1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推荐人选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推荐表》可通过安庆先锋网(http://aq.ahxf.gov.cn)下载。
2、笔试
笔试定于12月上旬举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取前10名为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定于12月中旬举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取前5名作为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对象综合情况进行量化分析,形成每位竞争者的综合成绩:考试成绩占70%,组织考察(量化评分细则另定)占30%。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取前3名作为差额建议人选。
5、票决任用
市委常委会对团市委副书记的差额建议人选进行研究并投票表决,确定拟任人选。对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
三、组织领导
公推公选工作在市委直接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附:安庆市2011年公推公选团市委副书记推荐表.doc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30日
附件:20111130-1638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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