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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催促姜亚文、唐九霞两名学生返校的公告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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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亚文、唐九霞两名学生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开学校连续14天以上。两名学生情况如下: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情况说明

美术学院

美术学

2012级2班

050112054

姜亚文

该生从9月1日至今一直未返校报到

资源环境

学院

地理科学

2011级2班

170211112

唐九霞

该生请假至10月1日,至今未返校报到

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公告催促姜亚文、唐九霞于2013年11月5日之前返校办理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学生处美术学院资源环境学院

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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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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