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亚文、唐九霞两名学生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开学校连续14天以上。两名学生情况如下:
学院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情况说明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
2012级2班
| 050112054
| 姜亚文
| 男
| 该生从9月1日至今一直未返校报到
|
资源环境
学院
| 地理科学
2011级2班
| 170211112
| 唐九霞
| 女
| 该生请假至10月1日,至今未返校报到
|
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公告催促姜亚文、唐九霞于2013年11月5日之前返校办理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学生处美术学院资源环境学院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