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菲菲、许丙放2名学生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开学校连续14天以上,2名学生情如下:
学院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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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
学院
| 生物科学2011级1班
| 120111055
| 潘菲菲
| 女
| 2012年9月初向辅导员提出退学请求,经辅导员多次催促,拒不返校办理退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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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通信工程2011级2班
| 070210018
| 许丙放
| 男
| 2012年9月10日填写退学申请表,至今不返校办理退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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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公告催促潘菲菲、许丙放于2012年11月30日之前返校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生命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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