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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催促潘菲菲、许丙放2名学生返校的公告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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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菲菲、许丙放2名学生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开学校连续14天以上,2名学生情如下: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情况说明

生命科学

学院

生物科学2011级1班

120111055

潘菲菲

2012年9月初向辅导员提出退学请求,经辅导员多次催促,拒不返校办理退学手续。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通信工程2011级2班

070210018

许丙放

2012年9月10日填写退学申请表,至今不返校办理退学手续。

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公告催促潘菲菲、许丙放于2012年11月30日之前返校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生命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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