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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催促严磊同学返校的公告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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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磊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14天以上,情况如下: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情况说明

资源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2011级1班

170111022

严磊

该生于2013年10月14日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至今仍未返校

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公告催促严磊同学于2013年11月22日之前返校办理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资源环境学院

20131111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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