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报经学校批准,招生就业处面向校内招聘管理工作人员1名,从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一、招聘范围
本校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耐心细致;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
(四)男性,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送交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经初审、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学校审定后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4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志军 电话: 5303930
人 事 处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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