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创新基金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创新基金立项审查、过程管理及项目验收中的咨询作用,省科技厅决定在部分领域对创新基金专家库进行补充征集。请各相关单位协助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要求
1、技术评价类专家:指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农业等领域,从事技术、工程、工艺研究的技术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对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同时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的产业政策。重点征集方向如下:
(1)电子信息:
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及模块、电子元器件;广播电视技术;通信设备及产品;信息安全产品
(2)生物医药:
生化药物、化学药、中药、生物芯片、诊断试剂、血液制品、轻工
(3)新材料:
电子信息用材料、生物医学材料、香精香料、水处理化学品
(4)光机电一体化:
发电设备、配变电自动化、电机、高低压电器、医疗电子产品、机械基础件、机械铸造、轻工机械、数控加工、先进成型技术
(5)资源与环境:
大气环境、中小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水质监测、污水劣质水资源化、固体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环境监测仪器、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保护
(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锂离子电池、氢能、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光伏、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空气能、节能技术及产品
(7)农业:
良种培育、农机装备、新型肥药、节水灌溉、加工储运、循环农业
2、财务评价类专家: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财务管理制度,从事财务管理及相关领域(如经济、金融、税收、投资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等)。
3、投资专家:有两个以上成功创业和投资经验,或曾经参与创办或经营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成功融资,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作,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
4、行业管理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所在行业中的技术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熟悉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产业政策。
5、科技服务专家: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非常了解、有丰富的服务中小企业经验,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产业政策;或熟悉技术转移活动,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技术市场政策。
二、专家选聘基本条件
1、有敏锐的技术洞察力、较深的行业背景、较强的市场判断力、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方式;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3、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创新基金所委托的相关工作;
4、具备计算机上网条件,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创新基金专家信息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专家注册承诺书》后,统一于10月22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电子政务。
附:1、《创新基金专家信息表》
2、《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专家注册承诺书》
科研处
2012年10月12日
附件:20121012-15344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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