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2〕58号),
经学校研究,请各单位组织推荐先进工作者或先进集体名额1名,省厅文件要求填写的相关推荐材料(含电子版)请于4月1日12时前(星期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南415室)。
安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人〔2012〕58号
党组织关系在省委教育工委的部属和省属各高校:
省政府决定,201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召开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3月27日,省劳模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2007年以来,党组织关系在省委教育工委的部属和省属各高等学校,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个人包括: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集体包括:高校本身、院系、教研室、处室、独立学院和其它校属单位。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评选原则、评选程序、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和奖励办法等见《关于2012年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方案的通报》(附后)。
三、推荐名额
省筹委会办公室分配给党组织关系在省委教育工委的部属和省属高校先进工作者名额10个、先进集体名额1个。 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50%。
根据指标,各高校至多可推荐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各1个。委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根据各校申报材料评选推荐上报。
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不能同时作为推荐对象上报。
四、几点要求
1.要加强领导。开展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劳模精神,努力营造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为实现教育科学发展、建设幸福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委厅成立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各高校可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统筹各方,有条不紊地做评选推荐工作。
2.要面向一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要坚持面向基层,向一线教师和管理人员倾斜,优先推荐师德高尚、教学科研能力强、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群众公认的优秀教师。
3.要公开公正。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推荐申报的集体和个人均要经本校教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报本校党委同意。
4.要严格程序。坚持条件,优中选优,严格把关。如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为学校主要负责人,以及省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以学校为单位的,要经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社会综合治理等部门(该部门直接管理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候选人或候选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不要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不是此范围的个人和集体不需要上述部门签署意见。
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评选,择优推荐。
5.要严肃纪律。个人身份、事迹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个人职务要以现任职务申报,既有行政职务又有技术职务的按行政职务申报。凡发现有隐瞒身份、伪造事迹或违反推荐评选程序等问题的被推荐个人或集体,一经查实,一律撤销其评选资格。在推选过程中,如接到群众对被推荐个人或集体的举报,所在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明确意见。不能提出明确意见的,不得推荐上报。
6.要规范材料。
在认真推荐基础上,请准备以下推荐材料:
⑴《安徽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安徽省先进集体登记表》一式3份。
填写相关表格时,请先仔细阅读“填写说明”,然后按表内项目认真组织填写,表格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缺页、缺项,也不要用夹页或附事迹材料的办法代替表内填写。
⑵要高度重视先进事迹材料的撰写,事迹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有血有肉。个人和集体材料均为2000字左右,一式22份,封面写明“×××单位或×××同志先进事迹材料”。总结、整理事迹材料,务求真实、准确、具体、恰如其分。既要充分反映其动人事迹,又要防止弄虚作假或有意拔高。
⑶推荐的个人和集体需要经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社会综合治理等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需分别填写《2012年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党政领导干部推荐人选签署意见表》、《2012年安徽省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签署意见表》一式三份。
⑷《2012年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简明情况登记表》、《2012年安徽省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简明情况登记表》(excel格式)各1份。其中,摘写简要事迹时,一定要具体,突出重点。
⑸ 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公章)一式三份。
⑹相关照片。除表内规定需提供的照片外,还需提供个人与表内同底2吋彩照2张、单位反映其面貌和先进事迹的彩照3张(照片背面均需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
推荐材料(含电子版)请于4月6日18时前(星期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前送省教育厅人事处1204室(联系人:任启飞、林鑫德,联系电话:0551-2831805、2814998,电子邮箱:rsc@ahedu.gov.cn)。有关表格请到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ahjyrs.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20330-111139.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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