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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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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范围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专利奖四个奖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9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与国外合作完成的项目,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项目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2.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3.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中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4.申报专利奖的项目,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所有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

三、申报材料的要求

1、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者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3、申报者可于7月1日后登陆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上申报;

4、详细情况和表格下载请登录网站:http://www.cutech.edu.cn/cn/index.htm

四、申报截止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8月25日;书面材料请于2010年8月26日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王远志 联系电话:5301808

附件:推荐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科技处

2010年6月25日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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