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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0级新生入学安全须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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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缴费及现金携带须知

1、财务处是学校向学生收费的唯一合法机构,其收费项目及标准按规定执行,其收费在固定地点并出据正规的收费收据。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以任何方式收费皆为非法行为。

2、根据学校规定,学生缴费采取委托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不再收取现金。学生只须将规定的缴纳费用存入学校发放的银行卡(建设银行储蓄卡)即可。学校财务处在银行划款成功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将正规的收费收据送至学生所在学院。

3、考虑到新同学对周边环境以及金融机构的基本知识不甚熟悉,学校财务处在迎新联合办公地点设立临时缴费处,报到前未及时存入学费的新同学此次可用现金缴费并同时获得正规的收费收据;或现场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去的银行卡中,报到结束后,由财务处在银行中划款成功后,将收费收据送到学生所在学院。

4、谨防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游动收费进行诈骗;谨防不法分子以物品使用押金、费用摊派、商品推销等(如助学贷款申办费、服装费、学生活动费、计算机培训费、计算器使用押金、推销IC卡等)为由进行诈骗。

二、学生日常生活安全须知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上6:30前起床,晚上10:00前回寝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离开学校,须经辅导员批准。

2、不得私自下湖(塘)游泳。龙山校区学生天黑后不得到后山地带游玩,外出要结伴而行;学生不要进入建筑施工工地。

3、学生不宜到周边摊点就餐。龙山校区周边饮食摊点卫生安全隐患较多。

4、龙山校区周边治安情况比较复杂,学生不宜与校园周边闲杂人员交往。

5、不要过量饮酒,遇与同学或他人发生矛盾纠纷时,要保持冷静、克制,可通过同学和老师帮助化解矛盾,切莫动手冲突。

6、谨防不法分子冒充外校大学生以求助等方式进行诈骗;不要将手机借给陌生人使用或随手放置。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辅导员或保卫人员。

7、学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存折)和寝室钥匙,不要将信用卡(存折)随便交给别人或将密码告诉他人,不要随手乱放或随意将钥匙借给他人;学生离开寝室后要锁好门,午休和夜间睡觉时应关好门窗。

8、不要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电器(如劣质充电器、电源插座等);

9、不要购买上门推销的化妆品、文具等商品,这些商品往往充斥着假冒伪劣产品,一旦上当,很难找到推销者维权;网上购物要通过购物网站提供的安全方式进行交易,切勿贪图“便宜”进行私下交易,以免上当受骗。

10、收到“中奖”或银行卡被人“刷用”的手机短信请不要相信,一些骗子经常到处群发此类信息,一旦你相信,就骗你汇款或转账到其银行账户。

11、勤工助学最好通过学校勤工助学机构,如果自己联系勤工助学,要把对方真实住址、姓名、电话号码告诉辅导员老师备查。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不法侵害、受骗、欺诈和劳务纠纷等情况发生。

12、不要用装有手机、电子辞典、现金、身份证件等财物的书包去占座,或随意放在食堂、教室、图书馆、运动场等公共场所。

13、请告知家人,有些行骗者利用网络等途径窃取学生的家庭信息,打电话到学生家中,谎称学生“出车祸”、“突发疾病”等,要求学生家人汇“抢救费”到其银行账号。如遇此类似情况,请家长一定要直接与学校联系(0556-5300110,5300029)查证,同学应及时将辅导员电话号码、自己寝室电话号码、校园报警电话告知家人,以免上当受骗。

14、其他校园生活安全知识可登陆学校学生处、保卫处网页查看。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立即报警,同时注意保护好案发现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0556-5300110、5300410或拨打110。

三、学生交通安全须知

1、学生应当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2、学生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应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过街走人行横道,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3、乘车时应等车停稳后,依次上车,不挤不抢;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到窗外;不要乘坐车况不好的车。

4、自行车在校内要慢骑,外出要靠路右边行驶,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拐弯。

四、学生住宿安全须知

1、为了确保安全,所有学生均须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公寓集中住宿,坚决禁止学生私自在外租房住宿。不得在寝室留宿外来人员。

2、对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需家长陪同住宿的,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后,可在学校附近租房住宿,住宿安全责任自负。

3、家住安庆市城区且在菱湖校区上学的学生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要求走读的学生,经批准后方可走读,走读安全责任自负。

4、私自租房住宿的,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5、学生应遵守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离开寝室要切断电源,不得乱拉乱接电源,不得违规用电,不要在蚊帐内点燃蜡烛看书或吸烟,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6、离开寝室或就寝时,要锁好房门,把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等贵重财物存放到安全位置。门、柜锁的钥匙不要乱放或外借,发现丢失应及时报告学生公寓管理部门。

7、学生在寝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如使用酒精炉、点蜡烛、燃烧废纸杂物等),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杯、电熨斗、取暖器、电饭煲、电磁炉等);寝室内设备(如门窗)有损坏的,应及时在门卫室登记报修,不要自行攀爬修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要爱护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

五、学生军训安全须知

新生报到后即进行军训,如有学生患有某种特定疾病不宜参加队列训练,应主动向辅导员告知并申请,校医院及时安排这类学生体检,并提出是否参加队列训练的意见;军训期间,学生患有某种疾病或身体不适,可以免除或减少队列训练内容,但应随连队从事军训服务工作。

六、学生参加平安保险须知

1、为减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生病住院等情况所增加的经济负担,学生除购买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外,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购买学生平安保险(意外伤害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为便于学生理赔,学校统一组织,由学生处牵头实施。

2、学生平安保险保费每生每年15元。学生出现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保险公司在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理赔费用之外,按规定进行理赔。

3、学生平安保险费的交纳在新生班级组成后统一安排,新生报到期间不办理此项业务。

4、学生不愿意参加平安保险须做出书面承诺,由辅导员签字。

学生处 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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