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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催促李宗靖同学返校的公告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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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靖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开学校连续14天以上,该生情况如下: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情况说明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物理学2011级1班

080111023

李宗靖

该生自2013年3月13日离校,未办理请假离校手续。学院老师多次打电话给该生和他家人催促其返校,可至今拒不返校。

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公告催促李宗靖同学于2013年4月16日之前返校,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342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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