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园网用户:
根据院发[2010]8号“关于调整安庆师范学院校园网用户上网资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同时,进一步规范校园网上网帐号编码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个人用户帐号
个人用户(教师/学生)帐号采用校园卡号(工号/学号),原帐号余额转至新帐号,同时原帐号自动注销。请个人用户于近期凭校园卡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登记或续费业务(行政楼北508、510,菱湖校区图书馆5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公室)。新帐号仍然按流量计费,流量增加到3G,即3G/10元,同时取消包月时间限制。每次交费仍以10元为单位,中途不退费,教师调离、学生毕业等等原因离开学校,帐号自动注销。6月1日起执行新的计费标准。
2、教师住宅用户帐号
教师住宅用户帐号由7位数字组成,即*******,前2位表示校区,第3、4两位表示楼栋号,后3位表示房间号。原帐号余额转至新帐号,同时原帐号自动注销,资费由600元/年下调为400元/年。请各位用户于近期持交费收据或身份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登记续费业务(行政楼北508,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5300107)。6月1日起执行新的计费标准。
3、单位用户帐号
单位用户帐号参照院发[2010]8号“关于调整安庆师范学院校园网用户上网资费标准的通知”精神执行,具体申请办法见电子政务相关文件。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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