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教育部决定在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将论文征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本届论文报告会论文的评选范围为全国第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以后撰写的论文,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08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08年9月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全国第一、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评选。
2、 名额要求:美术学院不少于4篇(其中甲类不少于2篇);音乐学院不少于3篇(其中甲类不少于1篇);教育学院不少于3篇(其中甲类不少于1篇);其他学院、单位名额不限。
3、 时间要求:请于2011年9月10日前,将论文、申报书及报送表送至科技处,同时将论文电子版发至科技处电子政务。
4、 申报书及报送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附:《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的通知》
科技处
2011年7月13日
附件:20110714-16295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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