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进一步做好学生寝室卫生工作,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住宿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新学年继续开展学生优秀寝室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寝室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各学院学生会生卫部每月定期对本学院所有学生寝室进行卫生检查,定期时间应当向学生通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报送学院团总支和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各学院学生会应当建立不定期检查制度,以促进学生寝室卫生状况保持。
2、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校学生会生卫部建立不定期检查学生寝室安全卫生制度。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校学生会生卫部每月将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进行反馈,同时在相关网站对各学院寝室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意见》,各学院班级应当根据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结果对寝室成员在综合测评德育中进行加减分。校学生会将在学年综合测评前反馈创建结果和优秀寝室候选名单,由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申请、推荐;
4、学校优秀寝室评选将严格按照日常检查结果评定,对于安全卫生检查结果2次不合格的寝室取消各类优秀寝室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校纪校规处理。
5、鼓励学生寝室、公寓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化建设,对于在各级相关寝室文化建设、安全卫生比赛中获奖寝室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评优秀寝室。
6、工作具体要求:
(1)各学院生卫部卫生检查应当按照校学生会卫生检查标准(见附件1)进行打分评比,定期检查结果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见附件2)在下月第二周周五前报送至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2)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结果的学院,工作情况将报送学校团委、学生处以及各学院团总支,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在学年优秀寝室评比中减少优秀比例;
(3)各学院寝室安全卫生评比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90——100分;良好:71——89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4)各学院生卫部上报结果中优秀寝室数目不得超过该院寝室总数的20%。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检统一标准
2、安庆师范学院优秀寝室申请条件
3、安庆师范学院寝室卫生检查报表
学生会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20110930-0948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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