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校领军骨干人才引进
与培育计划申报工作指南
一、建设目标
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通过资助计划的实施,支持和鼓励高校引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领军人才与人才团队,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优秀拔尖人才队伍,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为高教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建设内容
一是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资助重大项目,择优支持一批高校引进的高水平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二是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择优支持一批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和高校优秀青年人才。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1.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资助重大项目,经费总额4000万元。计划支持高校引进领军人才30名,支持经费900万元;支持高校引进领军人才团队7个,支持经费3100万元。其中:设立领军人才团队引进重大示范项目2个,每个支持800万元;重点示范项目5个,每个支持300万元。
2.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经费总额6000万元。设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择优支持100名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平均每人支持30万元;设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择优支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200人,平均每人支持15万元。
四、申报原则
1、坚持人才引进、培养与学校办学定位相结合的原则。引导高校结合办学定位科学制定引进、培养人才工作规划,既要坚持高标准,又要切合学校实际。
2、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的原则。鼓励高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围绕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及学校优势学科和拟重点建设的新兴学科、薄弱学科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走特色化办学道路。
3、坚持引进与使用并重的原则。既注重引进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更注重引进人才作用的发挥。
4、坚持培养与引进有机结合的原则。引导高校在抓好高水平领军人才引进的同时,大力推进现有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
五、申报条件与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以下申报指南:
(一)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资助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二)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资助
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为充分利用国内外人才资源,引进一批高端领军人才和人才团队,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快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资助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一、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资助重大项目内容与支持额度
2014年,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资助重大项目,经费总额4000万元。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计划支持省属高校引进领军人才30名左右,支持经费900万元;支持高校引进领军人才团队7个,支持经费总计3100万元。其中:设立领军人才团队引进重大示范项目2个,每个团队支持800万元;重点项目5个,每个团队支持300万元。
二、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资助重大项目申报条件
(一)引进高校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应是符合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标准条件或《安徽省皖江学者实施办法》(皖教人〔2011〕5号)规定的皖江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人选。
2.引进后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3.应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与用人学校签订有正式工作合同或达成初步意向协议书。
(二)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1.领军人才团队必须是学校重点建设的校级人才团队。学校制定并实施了人才团队建设计划,积极整合学校现有资源,为领军人才团队在科研用房、设备配备、提供人力、物力以及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有明确的措施和保障。
2.领军人才团队由高水平人才构成。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团队一般成员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大示范项目的领军人才团队,其带头人和核心成员至少有5名具备三类以上领军人才标准条件,其中至少1人必须是引进的,且具备二类以上领军人才标准条件;申请重点项目的领军人才团队,其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中至少有3名具备三类以上领军人才标准条件,且其中至少1人必须是引进的。
3.领军人才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属于国内科技、基础理论、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其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处于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合作从事过国际上有影响或属于国家创新战略目标的重大研究项目并取得显著进展;拥有国内顶尖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
4.领军人才团队须具备长期稳定合作的研究基础。团队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成员间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申报重大示范项目的领军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应全职(每年不少于6个月)在高校工作。申报重点项目的领军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应有半数以上全职(每年不少于6个月)在高校工作。
5.团队中引进的领军人才应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引进后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与所在学校签订有正式工作合同或达成初步意向协议。
三、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重大资助项目申报限额
引进领军人才,省属本科高校每校最多申报3名,其他省属高校每校最多申报1名。
引进领军人才团队(含重大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省属本科高校每校最多申报3个,其他省属高校每校最多申报1个。
四、申报要求
1.学校组织、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申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和推荐;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形成专门报告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2.申请高校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引进重大资助项目,按申报内容分别填写《安徽省引进高校领军人才申请表》、《安徽省皖江学者特聘教授申请表》和《安徽省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团队申请表》各一式8份并提供以下支撑材料:
(1)领军人才申请人、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核心成员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情况复印件、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3)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申请表中列举的论文被SCI、EI、SSCI、CSCD、CSSCI等数据库收录以及他引情况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3.申请表及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于7月4日前由学校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并同时报送学校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意见一份(写明推荐理由);学校关于推荐情况的报告一份、《安徽省引进高校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安徽省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团队推荐情况一览表》一份。申报表格从安徽教育人事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须同时发至省教育厅人事处电子信箱,地址:renqifei@ahedu.gov.cn。
咨询电话:任启飞、许绪荣,联系电话:0551-62831805、62831807。
附件:(详见http://ahjyrs.ahedu.gov.cn/show.asp?id=10402)
1.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
2.安徽省皖江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3.安徽省引进高校领军人才申请表
4.《安徽省皖江学者特聘教授申请表》
5.安徽省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团队申请表
6.2014年安徽省引进高校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7.2014年安徽省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团队推荐情况一览表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
工作指南
为加强对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高校教师队伍,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实施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根据有关文件,特制订《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一、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内容与支持额度
2014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资助总额6000万元。省教育厅、财政厅计划设立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和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其中: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支持经费3000万元。择优支持60名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0名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平均每人支持30万元左右;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经费3000万元,择优支持200名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平均每人支持15万元左右。
二、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条件、资助范围和申报限额
(一)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条件、申请资助范围和申报限额
1.申报条件:
(1)属于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和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
(2)近5年在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资助范围: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及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开展访学、讲学或到行业、企业进行社会实践;
(4)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
(5)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需要经费资助。
以上资助范围,申请人可申请其中1-3项进行资助,省教育厅平均资助每人30万元左右。申请资助经费总额必须与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大致吻合,申请过多或过少,将不予资助。
3.申报限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各校按照本校实际拥有数的25%推荐申报资助人选;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按本校实际拥有数的25%推荐申报资助人选。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
(二)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条件、申请资助范围和申报限额
1.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3)在高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资助范围:
(1)参加或承办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及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开展访学、讲学或到行业、企业进行社会实践;
(4)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
(5)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需要经费资助。
以上资助范围,申请人可申请其中1-3项进行资助,省教育厅平均资助每人15万元左右。申请资助经费总额必须与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大致吻合,申请过多或过少,将不予资助。
3.申报限额: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各校不得超限额申报。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限报15人以内,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限报5人以内。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按申报内容分别填写《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申请表》、《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8份并提供以下支撑材料:
(1)申请人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教研项目任务书或批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情况复印件;
(3)3—5篇重要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2.申请表及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于7月4日由所在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并同时报送《2014年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申报汇总表》、《2014年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学校推荐文件各一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有关表格从安徽教育人事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须同时发至省教育厅人事处电子信箱,地址:renqifei@ahedu.gov.cn。
咨询电话:任启飞、许绪荣,联系电话:0551-62831805、62831807。
附件:(详见http://ahjyrs.ahedu.gov.cn/show.asp?id=10403)
1.《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申请表》
2.《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2014年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申报汇总表》
4.《2014年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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