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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度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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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了2012年度审判理论和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公开面向全国招标。现就该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和立项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事关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审判实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以理论创新不断增强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为服务司法工作、指导审判实践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课题类型、研究内容及资助经费

1、课题分类: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度重大课题分为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和司法调研重大课题两种类型。

2、课题研究内容:申请重大课题必须从课题选题中选定。

3、课题资助经费标准: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6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

3、申请人须组成三人以上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4、每位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人民法院与教学科研机构合作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

四、研究期限

重大课题须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不得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3、承担重大课题的课题组必须于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研究报告,并将报告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在课题验收合格前,未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研究成果,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研究成果转化的权利。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的组织实施还须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规则(试行)”中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

六、课题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截止。

七、申请材料寄送

请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将使用WORD软件录入、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的《申请书》一式8份(含原件1份、7份复印件)、资格证明(非A4纸大小的,需粘贴在A4纸上),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汪德进 联系电话:5301808

联系邮箱:wdj0899@163.com

科技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2年度重大课题课题选题指南

一、审判理论重大课题(10个)

1.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研究

2.人民法院司法功能及各级人民法院功能定位研究

3.审判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4.中国司法公信建设研究

5.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6.中国特色法官教育培训制度及其创新研究

7.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

8.深化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研究

9.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与舆论监督关系研究

10.刑事特别程序研究

二、司法调研重大课题(15个)

1.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的调研

2.关于构建公益诉讼制度的调研

3.关于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调研

4.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调研

5.关于刑事审判庭前准备程序的调研

6.关于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机制的调研

7.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律规制问题的调研

8.关于公司强制清算有关问题的调研

9.关于民商事裁判瑕疵及处理的调研

10.关于信托法和信托理念在商事审判中适用问题的调研

11.关于知识产权审判证据规则有关问题的调研

12.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有关问题的调研

13.关于民事、行政审判法律监督问题的调研

14.关于完善刑事赔偿制度的调研

15.关于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审判疑难问题的调研

附件:20120427-1517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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