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安庆师范学院“暂付款”管理办法》(院发【2006】22号文)规定,学校年终将对全校所有暂付款集中清理催报。现将截至2009年11月30日各单位借款人的借款明细通知至各单位(详见各单位电子政务),请你们负责通知到各借款人。借款人应于2009年12月15日前来我处办理报销冲账手续,对于无正当理由又逾期不办理冲账手续的借款人,学校将依照“暂付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2款规定,从借款人工资、津贴中扣款,并将暂付款催报情况上报校领导。请各单位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学院财务处
二OO九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