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政法学院党总支在菱湖校区212教室组织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党总支班子成员、党员处级干部、党员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全体教工党员参加了大会。以校党员委员、副院长刘友忠为组长的校教育实践活动第七督导组全体成员出席了大会。大会由党总支书记焦少林同志主持。
动员会上,刘友忠组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一是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活动的意义。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工作方法和领导作风,是党的历史经验的总结,深刻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二是政法学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开展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做到善于观大势、谋大事,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要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活动两促进、两不误,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最后,在工作方法上要做到既不脱离党中央的要求,又要突出自己的工作特色,突出针对性,体现创造性,增强实践性,以整风的精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力求实际成效,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动员会上,焦少林书记详细传达了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校党委书记何小祥在大会上的动员讲话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政法学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动员会之前,政法学院党总支于7月11日下午召开了党总支(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精神,成立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组,结合政法学院工作实际研究安排了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各项活动,组织了集中学习,为启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统筹安排和充分准备。(闪茜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