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断规范全院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心理扶助、精神援助相结合,着力提高资助工作效果。
困难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源头,教育学院每学期初都要求新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当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过程中实行班级、学院两级公示制度并设立电话、电子邮箱、信件、直接来访等形式多样的意见反馈渠道,持不定期抽查困难学生,开展受助学生的回访和家访。12月13日,学院党总支书记黄警钟同志带领部分教师赴宿松进行困难生家访及调研,这是本年度教育学院第四次开展困难生家访活动,也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补充和延伸,充分显示了学院领导班子对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视。
解决学生经济困难只是资助工作的基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才是资助工作的深层目的。教育学院始终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及时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在每年的毕业之际,都会召开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座谈会,提示贷款毕业生如期还款,增强贷款生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此外,积极鼓励和组织受资助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等,并编辑《教育学院困难生志愿活动集》,促使贫困生成为优良校风学风的促进者。在今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中,截止到11月30日,学院共收到稿件300多篇,彰显了学子们励志成才、自立自强的良好风貌。
教育学院通过经济资助、思想帮助、能力扶助,基本实现资助过程的育人化、全程化、全员化、系统化和多元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也探索出一条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资助模式。(教育学院)